银行存款“存”成保险咋维权?
工商部门相关人士称:代签、无回访可作为投诉点
2014年03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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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3月17日讯(记者 韩微) 随着市民反映问题的增多,银行存款变保险成了本报财金热线的热门话题,为此工商部门相关人员表示,市民在遇到此类情况时要及时查阅保险相关知识,把握住保险犹豫期。
  据滕州市的褚先生反映,在存款时,虽有银行工作人员对自己购买的理财产品有一定的讲解,但只是停留在告知收益率上,还有意隐瞒风险,所以并不知道有保险犹豫期,期间自己也并没有接到相关的回访电话,也是后来才得知若未到期取款又会折损本金,并不能简单的随用随取,而直到期满取钱时,当时承诺的高收益反而低于银行的同期存款。
  “在银行存款变成保险该怎么维权?”枣庄市工商局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为合同签署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如果出现了合同代签或者没有电话回访,是可以作为维权名目的。“处理这类投诉,我们首先要市民明确,合同签字是否是本人亲自书写,如果不是本人签字,这种合同是可以视为无效合同或者合同承保也是不合乎规定的,特别是老年人在遭遇这类问题维权时可从签字入手。再者,即使在合同生效的情况下,市民还是可以在保险犹豫期无条件退保。”工商工作人员还介绍说,按照相关规定,就算是在银行办理的保险业务,保险公司也会有电话回访,如果被保险人并没有接到回访电话,也可作为投诉点。不过还是提醒广大市民,在办理业务时应详细阅读合同条款,以避免相关工作人员的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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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要知权,投资产品要全面了解
  在银行代销产品业务中,银行作为代理销售方,发挥营业网点数量众多、分布广泛等优势,提供产品的销售平台,所承担的责任与银行自产自销产品有较大的区别。而代销产品的经营主体分别是基金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外部机构,因此,基金、保险、信托等产品的设计、投资、管理等均由基金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外部机构负责。    
  代销产品宣传中的预期收益或所提及的过往收益等通常是经营主体公司通过模拟预测或依据历史数据测算得出,产品最终实现的收益,很可能与其过往收益或预期收益有偏差。同时,代销产品的产品说明书、合同条款或招募说明书等资料由经营主体公司提供,其中对代销产品的责任和义务等重要内容有详细说明,投资者应仔细阅读,全面了解投资产品。
  在投资基金、信托、投资型保险产品时,投资者既可能分享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面临投资风险,导致本息损失。投资者应对本人购买的产品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在购买银行代销产品后,投资者可通过查询经营主体的网站信息、查阅相关产品收益报告或致电产品经营主体公司咨询等方式,及时跟踪所购买产品的运作表现和收益情况。
  而针对保险类代销产品,根据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于“犹豫期”的相关规定,投保人身保险时,投保人从收到保单并书面签收之日起10日内可选择是是否退保。如果认为所投保的产品与需求不符,投保人可以在“犹豫期”内无条件解除合同(即退保),保险公司在扣除不超过10元的成本费后,应退还投保人全部保费并不得对此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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