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广新局获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014年03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聊城3月17日讯(记者 凌文秀) 近日,省文化厅下发表彰通报,聊城市文广新局被省文化厅授予“2013年度山东省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013年度,市文广新局紧紧围绕“热情服务,繁荣有序”的发展思路,认真履行文化市场监管职能,实行阳光审批、营造春天般的文化发展环境;恪尽职守,依法行政,凝聚文化市场发展正能量,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切实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取得了明显成效。
  2013年度省文化厅对全省文化市场管理工作考评中,17地市仅有青岛、济南、潍坊、泰安和聊城文广新局获此殊荣。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