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和餐饮业税收降两成多
2014年04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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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20日讯(记者 刘振 通讯员 田卫东) 20日,记者从德州市发改委获悉,一季度,受中央“八项规定”影响,住宿和餐饮业税收下降24%。
  “房地产和现代服务业税收增势强劲,房地产和建筑业依旧是税收增长的主要来源,增长32.9%,增收额占全市税收增收额的68.9%。”德州市发改委工作人员称,新兴现代服务业税收快速增长,金融业税收增长20.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税收增长96.2%。值得注意的是,传统服务业税收增长乏力,除批发和零售业增长16.9%外,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下降65%,受中央“八项规定”影响,住宿和餐饮业下降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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