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区实行涉氨隐患告知制度
2014年04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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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4月20日讯(记者 赵念东 通讯员 孙明金) 17日,牡丹区安监局对大黄集、王浩屯乡镇的12家涉氨制冷企业进行了集中检查,现场发现多处安全隐患。为此,牡丹区实行涉氨隐患告知制度,明确具体责任人,对易引发事故的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全程监控,严防各类意外事故发生。
  据牡丹区安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检查中,牡丹区多家涉氨制冷企业存在诸多安全隐患,主要集中在用电设施管理不善、照明灯具不防爆、制冷机房未配备淋洗设施等应急救援设施、冷库大门不符合安全要求、未按要求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尤其是人员疏散演练、未依法进行安全评价、未按规定存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者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方面
  目前,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已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分别下达了整改指令,责令相关企业限期整改。
  据了解,为促使地方政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牡丹区政府安委会对相关乡镇分别下达了《安全隐患告知函》,要求相关乡镇从“政治”和“发展”的高度出发,督促相关企业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部署,分管人员要靠上抓落实,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隐患整改计划,明确具体责任人,认真落实各项隐患整改措施,确保按期整改到位。”牡丹区安监局副局长侯显军说,隐患整改期间,镇政府要指定专人负责,对易引发事故的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严盯死守,全程监控,严防各类意外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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