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察局今年重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全市一季度立案98件处分96人
2014年05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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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13日讯(记者 王晓霜) 市纪委监察局今年以来重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3月份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98件,处分96人,同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3起,处理2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人。
  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察局开展“信访举报工作服务质量提升”活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做到查处一案、警醒一片。对线索明确、易查易结的案件线索,由信访、党风政风等部门负责初核,直接查办;对案情复杂、性质严重的案件,经初核后,交由纪检监察室进行深入调查。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发生腐败案件和违纪行为的单位和部门,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今年1-3月份,滨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979件次,初核案件102件,立案98件,处分96人。
  在履行职责方面,市纪委监察局由以往参与式的被动监督转变为立项式的主动监督。重点聚焦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问题,对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履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把监督的重点放在主管部门履职情况上,盯住重点领域、行业、岗位,盯住管钱、管物、管人、管项目的单位和干部,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和制约。今年以来,滨州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3起,处理2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人。市纪委对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另外,滨州市纪委监察局还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诚信教育以及从政道德教育,要求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作为监督者首先要清正廉洁,率先垂范,自身过硬,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绝对不做,切实维护好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执纪为民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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