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男子迫于压力投案
2014年05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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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13日讯(记者 于鹏飞 通讯员 翟乃云) 日前,莱芜市交警支队二大队接到颜庄中队报警称,205国道颜庄老派出所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现场有人员受伤,肇事车辆已经逃逸。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调查,在205国道颜庄老派出所路口,伤者已被送往医院抢救,路面留下大量摩托车被撞击后的散落碎片,但无肇事车有价值的遗留物。后经民警查证,证实肇事车是一辆凌志轿车,已多次转让。民警迅速调查转让车主,最后落脚于颜庄镇刘某的名下。通过民警的政策攻心,次日中午,肇事者刘某在家人的带领下到二大队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交通肇事逃逸事实:4月26日20时30分许,刘某驾驶鲁A牌照轿车沿205国道由南向北行驶,行至颜庄老派出所路口,将前方正准备起步行驶的王某驾驶的无牌摩托车撞倒,造成王某受伤,两车受损。事故发生后,刘某驾驶车辆逃逸。
  王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刘某现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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