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泛黄的字条
2014年09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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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玉春

  我不是古物收藏者,除了几个书柜里的书,家中超过20年的物件几近踪迹难寻。但是有一张纸条,我完好地保存下来,至今52年了,这就是母亲的退职证明书。
  这张退职证明书是一张长27厘米、高13厘米的纸条,随着岁月的流逝已经泛黄,但是字迹依然清晰。上面清楚地记录着:兹有关秀芝因工厂撤销不能继续工作,准予退职。此证。1962年8月31日。签发单位的印章是:中国山东省土产进出口公司烟台支公司。
  每当我看到这张退职证明书,心中就泛起对母亲的思念。
  我母亲关秀芝,生于1914年,卒于2005年,终年91岁,今年是她诞辰百年的纪念。我母亲是中国的最后一代小脚女人,她的一生历经坎坷,充满磨难。出生时,她母亲死于难产,之后不久父亲再婚,继母待她不好。因此母亲11岁就被送给人家当了童养媳,16岁(以前都是说虚岁,实际上是15周岁)上就结了婚。到1948年母亲34岁的时候,19年间母亲生了8个孩子,但是由于生活条件极差,只成活了3个:两个姐姐和我。
  解放以后,我家的状况有了很大改变。但是为了全家的生计,我母亲这个小脚女人一直在外面做工。上世纪60年代的时候,国家遇到了暂时的经济困难。为了渡过难关,国家于1962年关停了一些国营企业,对关停企业的职工全部作退职处理。母亲所在的山东省土产进出口公司烟台支公司(她在公司的绣花厂里当工人)正在其中。当时这些职工每个人领取了大约相当于十个月工资的退职金后回家了。这一年,母亲48周岁,离法定的退休年龄只差两岁。就是这两年之差,影响了母亲后半生的生活质量。试想,一个年届50的人还有再就业的希望吗?她本来是有资格享受退休待遇的人,本来应该是一个后半生衣食无忧的人,但她却最终没有敲开退休的大门,只能依靠子女的赡养加上自己间或捡拾些破烂卖掉换点钱来维持后半生的生活。现在想起来,这也算是一个小脚女人为经济发展做出的贡献吧?
  母亲当时领回家的退职金只有285.09元。这点钱在今天谁也看不上眼,但当时在母亲眼中可是一笔巨款,是她从来没有见到、没有摸到过的一笔巨款。母亲用这笔钱置办了“两大件”:一辆青岛产的大金鹿自行车和一台上海产的标准牌缝纫机。这两件东西在当时可谓是普通百姓家里的“奢侈品”了。那辆大金鹿自行车给当时已经参加工作的二姐骑着上班用,现在早已不见踪影了。而那台标准牌缝纫机,现在还在大姐家里放着。这台用了50多年的缝纫机,是母亲留下的唯一遗产。
  母亲退职这件事如果发生在现在,肯定不会是这种结果。调整国民经济,需要撤销一些企业,这是谁都可以理解的。可是对于政府部门来说,你总得从维护职工权益的角度出发,对被撤销企业职工实行分流,做出合理安排吧?你总得保证职工老有所养,让他们活得有点尊严吧?你总不能把这些职工一鞭子赶回家,就万事大吉了吧?从另一个角度说,即使有关部门强力执行这一政策,被撤销企业的职工会答应吗?肯定不会。他们必定会采取各种方式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但是在50多年前,这一切都自然地、真实地发生了。从这一点上也可以清楚地看出,50年来我们国家和人民群众的意识发生了多么重大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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