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恕”道中的利他思维
2015年01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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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永军
  《论语·卫灵公第十五》记,子贡问孔子,有没有一句忠言可以一辈子遵循和受用?孔老师给出了一个字——恕。
  从字面上理解,“恕”可解读为宽恕、饶恕等等,体现的是人的一种胸襟、一种气量。但孔老师紧接着又给出了一个解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自己不想要的,不要施加于他人。当然,自己想要的,也应施于他人。这层意思,尽管孔老师没有赘述,但显而易见,可以由此推及。因为在《论语·雍也第六》中,孔子已阐发过这样的思想:“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自己想去做的才能要求他人,自己想发达也要让别人发达,自己想过得好起码也要让别人过得去。这是儒家道德修养中用于处理人际关系的重要原则,也是实行“仁政”的重要原则。
  “恕”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有联系而不同。前者着眼的是内化,而后者追求的却是泽及;前者注重的是自我修养,后者张扬的是行为价值。按照马斯洛的理论,人的价值需求通常可分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归属与爱的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五类,依次由较低层次到较高层次排列。显然,“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处于价值需要的最高层次,它所彰显的“利他”思维乃是儒家“恕”道中的最高境界,也是赢取人心、聚合人气的一个有效方法。社会分工的大量产生,使得人类社会内部的利益相关性远远高于低级动物,因此人类社会的“利他”行为也远远多于低级动物,并且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社会分工的广度及深度、人与人之间的利益相关性以及社会的“利他”行为,都必然会进一步发展和加大。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恕”道思想中的利他思维,具有着超越时空的生命力。
  “发展是个硬道理。”无论集团和个人,莫不想发展。但如何发展、如何赢得发展,却体现着人的智慧和气度。有个故事说,从前有位盲人晚间出门,总要提着一个照明的灯笼。有人问他:“你又看不见,为什么还要提着个灯笼走路呢?”盲人回答:“我提着灯笼,当然不是为自己照路,而是为了给别人照亮,让人能看见我。这样我既帮助了别人,又保护了自己。”这位失明者的做法,所彰显的就是一种“利他”思维,而他实际收获的却是“双赢”效益——予人方便,于己方便。这既是一种胸怀,更是一种智慧。一国一地一企业,其实也是这样。日前,为研究企业文化到中国源动力创业者生态圈访问,该企业有个“内凝士气外聚人气”的做法让人很欣赏:企业内部,他们通过股改盘活人力资源,激励“人人当老板”;外部合作,他们秉承“在利他中实现利己”,推动打造创业者“共赢”生态圈。董事长张羽介绍说,其核心价值理念就是“利他”思维。访问之余,感触良多,不禁联想起了程颐的一句话:“以诚感人者,人亦以诚而应;以术驭人者,人亦以术而待。”无论人际交往,还是企业经营,“利他”既是“内凝士气”的要素,也是“外聚人气”的要件。一个经常让他人受惠的人,自然就会有人格魅力;一个秉承“利他”行为的主体,当然就会有越来越多的他体愿意与之合作,形成“多赢”、“共赢”的生态圈、发展圈。
  人类社会是一个密切联系着的有机整体,人的社会活动必然打上各种各样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的烙印,这就必然会在人与人之间形成一定程度的价值相关性。价值相关性越高,“为我”与“为他”的价值对等性就越强;价值需求层次越高,共享兼容性就越大,就会在表现出越多的“利他”中获得“双赢”、“多赢”、“共赢”。所谓“气度决定高度”,“心气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道理就在这里。
  (本文作者系中国军事研究会理事、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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