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招聘网上全部公开
结果须报人社部门备案
2015年01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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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18日讯(记者 李榕) 为规范国有企业招聘行为,促进就业公平,日前,德州市人社局、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联合制定《德州市规范国有企业招聘行为实施办法》。从今年2月1日起,国有企业招聘员工,其招聘方案须在网上统一发布,除个别特殊岗位外,均实行公开招聘。
  “办法出台后,市、县市区所属国有企业;市、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开办的企业性质的各类社会公共服务机构都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德州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称,国有企业招聘员工,坚持面向市场、企业自主用工原则,除个别特殊岗位外,均实行公开招聘。招聘活动可自行组织,也可由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组织实施,切实做到招聘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国有企业招聘员工须实行招聘方案网上统一发布。招聘方案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和招聘岗位数量(岗位描述、条件要求及薪酬待遇)、招聘方式、报名办法、资格审查、考试方式、招聘信息发布和考试时间等内容;严禁违反国家规定对性别、户籍、学历、毕业院校等进行限制;于公开招聘实施5个工作日前,须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山东就业网向社会免费公开发布。招聘结束后,须将招聘结果报市、县市区人社部门备案,并定期通报国有企业公开招聘情况。
  国有企业招聘还将实行公开回避制度。人社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定期对国有企业招聘方案统一发布和招聘结果备案制度执行情况、落实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情况进行检查,将制度执行情况,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监察执法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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