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贼要办年货,偷走海参50斤
即墨两嫌疑人酒后入室盗窃,一干海参加工业户损失10万余元
2015年01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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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18日讯(记者 宋祖锋 通讯员 张萍) 为“置办”年货,即墨两人酒后盗窃他人价值10万余元的干海参,并在仓促逃窜途中将海参藏匿在路边绿化带中,打算次日来取。不过,海参还没来得及取,两人就被即墨警方抓获了。17日,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李某、王某被依法拘留。
  家住即墨市田横镇的李先生从事干海参加工行业。16日晚10点半,李先生驾车回家,发现家门没锁,进屋后他傻了眼:刚刚帮别人预定的干海参少了五六十斤,损失达10万余元。李先生立即拨打110报警求助。民警对现场进行了勘察,并通过走访四邻获得重要线索:就在李先生到家前,有一辆面包车刚刚离开。李先生回忆称,在回家的路上确实看到过一辆疾驰的面包车,但当时他没看清楚具体车牌号码,只是隐约看到数字“2”字母“J”。
  办案民警根据李先生的回忆,并通过调取案发时段的沿街监控录像,迅速锁定一辆五菱面包车。17日上午,民警赶赴即墨市龙山办事处车主王某家中进行询问,王某供述了伙同李某窜至李先生家中盗窃海参的违法事实,民警随即将李某抓获归案,案件告破。审讯时,两人谎称盗窃的海参已经卖了,但是民警根据案发时间以及嫌疑人被抓获时间判断,两人并没有销赃的时间,于是民警要求两人将作案过程一一陈述,最终两人带领民警在路边的绿化带中找到了李先生失窃的海参,共计56斤6两。
  据了解,盗窃嫌疑人李某与王某于16日晚在即墨市丰城镇喝酒,晚上10点左右王某驾车将李某送回田横镇时,李某提到他同村的李先生家是加工干海参的,生意做得不错,家中总是存放着大量干海参,两人于是产生了盗窃海参的念头,顺便可以“置办”点年货。盗窃过程中,两人突然听到李先生邻居家的门有响动,匆忙驾车逃窜,并将盗窃来的海参藏匿在路边绿化带中,打算第二天再取,谁知海参还没拿到手,两人就被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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