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采购办对4个政府采购项目监督检查
采购全过程“有影没声”怎么行
2015年01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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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1月18日讯(记者 侯峰) 16日,泰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发出通报,指出对泰山广场暖气汽改水工程等4个工程检查中,发现存在政府采购全过程音视频资料无声音、需求报告中无详细评审细则、评审报告内容不完整等问题,责令项目相关方就存在问题进行限期整改。
  2014年11月23日,泰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对泰山广场暖气汽改水工程,润丰园保障房1#、2#楼桩基工程,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风和空调设备安装工程,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项目地源热泵中央空调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检查。
  检查中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需求报告中无详细评审细则;采购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建造师专业与实际不符;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投标须知中关于投标文件份数要求不一致;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不规范;招标文件合同格式中无专用条款格式;评审会议日程表安排“投标人验证”栏目出现其他代理公司名称;评审专家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不细致;评审报告内容不完整;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与谈判文件中要求的合同格式不一致;谈判文件中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不符合法规规定;要求递交的投标保证金超出招标控制价的2%;政府采购全过程音视频资料无声音。
  根据检查处理意见,责令项目相关方就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自通报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意见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此为契机,各采购代理机构要严格依法依规代理政府采购项目,严密组织采购活动,规范政府采购程序,保证采购结果合法有效。
  2015年,泰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关于开展2015年度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检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各采购代理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和其他问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出处理并予以通报,同时按照《2015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加(扣)分标准》,对代理机构和项目经理做出扣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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