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街店铺占公共停车位收费
商家:我们交了钱的停车办:公共车位不允许租赁
2015年01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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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店门口放置了三个铁桶,占了约两个车位。
     “山师东路南段有门头房占了停车位,还收取停车费。”近日,市民陈女士称,她最近到山师东路停车时,沿街门头房占用车位,还向她收停车费。该店工作人员称,这些车位他们交了一定费用,不过并不是不让停车。而历下区停车办工作人员称,路边施划公共车位不允许租赁或私自占用。

  文/片 本报记者 任磊磊

  市民反映>>
公共车位被商家占用
在此停车要交停车费

  陈女士称,近日她到山师东路办事,把车停在山师东路南段某医院对面的店门口。当时,有商家把店门口前面的车位放上了铁桶占着,商店工作人员把铁桶拿走才让她停的。临走时,商店工作人员向她要停车费,并告诉她车位是他们长期租的。双方发生了争执,最后陈女士并没有付车费就开车离开了。
  20日下午,记者在陈女士反映的地点看到,在该店门口施划停车位的地方,确实有三个铁桶占了约两个车位。据在此路段负责收费的工作人员李先生介绍,这处停车位是“人家交了费用的,所以人家占上了。”
  据该店工作人员称,车位是交了一部分费用,“我们这里靠近医院,一些车辆尤其是外地来就医的车辆,一停就停很长时间。有一次一辆车停了三天三夜,太影响我们生意了。不过,我们也并不是不让人停车,如果有人非要停车,我们也让停。”
停车办说法>>
公共车位不允许租赁
一经查实会进行处理

  为此,记者采访了历下区停车办。据工作人员介绍,公共施划车位是不允许个人和单位专用的,如果是长期租赁那更不合规定,所以商家占用车位的做法不妥。
  记者又向该处收费的济南历下城市停车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停车公司)核实情况。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历下停车公司成立仅有一个月时间,目前很多事情,公司还在理顺,对于公共车位包月的情况也正在摸底。
  之后,该工作人员对记者反映的情况进行了核实。该工作人员反馈称,目前停车公司没有收过该商店交纳的租赁费,具体费用是交给谁的还需要进行调查,一经查实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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