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半年盗窃老东家六次
涉案物品价值2万余元
2015年01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犯罪嫌疑人辛某指认现场。
     本报1月20日讯(记者 赵发宁 通讯员 王丽英 申小燕) 一般来说,小偷惯常“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可是,兖州路一家饭店,却被同一窃贼连续盗窃六次。19日,东港公安分局昭阳路派出所将嫌疑人辛某抓获。目前,该男子已被刑事拘留。
  自2014年7月份以来,昭阳路派出所多次接到兖州路某饭店报案称,其店内多次被人行窃,店内烟、酒、现金等被盗。接到报案后,昭阳路派出所通过多种侦查手段,认为该店内的多起盗窃案件可能是同一人所为。
  在办案过程中,民警通过店内的视频监控发现,嫌疑人用衣服盖住头部先后六次将店内厨房防盗窗撬开,从窗户进入店内,窜至店内吧台、仓库、更衣室等部位进行行窃,在行窃时还不忘喝个小酒,整个作案过程都未能逃过店内的“法眼”。
  经店内工作人员仔细辨认,此人的体貌特征特别像曾在店内打工的辛某,此人已于2014年春天辞职。
  通过线索,办案民警缜密侦查,秘密布控,于1月18日21时左右,在老城区一网吧内,将正在上网的犯罪嫌疑人辛某抓获。
  辛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其交代,他曾先后六次在夜间潜入该店内行窃,而且每次都是喝酒后去的,之所以只偷这一家,是因为他对店内的环境熟悉。
  经审查,辛某盗窃涉案物品价值2万余元。目前辛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店内失窃后一定要及时报警并加强防范措施,对存在隐患的部位及时整改,不要因为失窃钱财少或者工作忙就“息事宁人”,不然就可能被一些盗贼以为“好下手”而连续“盯上”。

 警方提示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