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烧烤偷走邻桌手机代价沉重
2015年01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1月20日讯(记者 王裕奎 通讯员 苏瑞 王晓) 吃饭间隙,一男子趁邻桌人上厕所,竟然顺走其手机。近日,东港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该男子因盗窃罪被判罚金5000元。
  80后男子张强(化名)是山东邹平人,来日照多年,没有什么正当职业。2013年10月的一天晚上,张强跟朋友一起在市区某烧烤摊吃烧烤,吃饭间隙,邻桌有两个青年因上厕所一起离席,张强发现两人的手机竟然没有随身带走,便起了窃心。
  随后,他顺手牵羊拿走了两个青年的三部手机,先行离开,三部手机共价值人民币3500余元。两名被害人发现手机被盗后,立即报案。当天,张强便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2014年3月,东港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鉴于其自愿认罪,且被盗物品已被追回并发还被害人,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盗窃罪对张强判处罚金5000元。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