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气超标,九家企业被处理
借新环保法实施东风,全市环保系统加大执法力度
2015年01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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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20日讯(记者 李运恒) 今年1月1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滨州市环境监察支队严格按照新《环保法》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二时段的要求,加大执法力度,对设施不正常运转、污染物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及时调查处理。目前,已对9家废气超标企业进行了立案处理。
  新《环保法》实施前,滨州市环保局积极组织各级环境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新《环保法》及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信息公开等配套办法,不断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同时加大对企业和社会的宣传力度,力求2015年环境质量得到根本改善。
  1月1日,随着新《环保法》的正式实施,市环境监察支队加大了执法力度,加密现场检查频次,与环境监测部门积极配合,强化联动,对设施不正常运转、污染物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及时调查处理。1日至今,全市查处25项环境违法行为,其中20项进入立案程序,其中涉气9项。目前,已对9家废气超标企业进行了立案处理,已下达9份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超标企业立即进行整改,1家企业已下达行政处罚,其余8家正在走法律程序。 
  记者统计了1月1日-11日滨州市废气超标企业发现,每天都有八家左右的企业废气排放超标,其中山东炜烨热电有限公司氮氧化物排放超标倍数最高时达6倍还多,邹平顶峰热电有限公司1-2号炉G的氮氧化物排放超标倍数最高时达7倍还多,山东魏桥铝电有限公司(5-6)氮氧化物排放超标倍数最高时达9倍还多。全省去年下半年通报的一批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企业名单中,邹平顶峰热电和沾化炜烨热电同样榜上有名。
  下一步,市环保局将严格按照新《环保法》的要求,认真贯彻环保部出台的“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信息公开”等配套办法,对污染企业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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