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竞价销售应保障业主权益
2015年05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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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崇合

  近日,省城某小区开发商采取网上竞价拍卖的方式对该小区内的车位进行销售。这种销售模式与通常以摇号方式选择车位相比是一种探索,为业主取得自己最中意车位提供了更多的现实可能性。
  但是,这也是开发商将其有限的资源进行利益最大化的一种手段。目前国家对小区车位定价遵循市场定价原则,虽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条例对车位售价进行约束,但开发商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合法的原则。
  首先,开发商应该在竞价拍卖车位前的一段时间内,将拟进行竞拍的车位、坐落位置、起拍价公布,让有购买意向的业主及时了解情况,在参加竞买时能够做出理智的决定。
  其次,开发商对拟拍卖的小区车位是否拥有所有权或处分权,是否侵犯了他人或者业主的合法权益,这应是小区业主关注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包括专用车库和共用车库内的车位)的归属,由开发商与物业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属于开发商所有或者相关业主共有。约定属于开发商所有的,开发商应当提供产权归其所有的证明文件,并可以附赠、出售或者出租给业主。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开发商不得销售。
  此外,一些小区开发商虽为拍卖销售车位专门开发了软件。他们开发的这款软件是否进行了科学测试,是否能够保证公正,也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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