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困境未成年人及时报告要成机制
2015年07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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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7日讯(记者 张琪) 近日,《烟台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意见》出台。《意见》中提到要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监测预防、发现报告、帮扶干预”联动反应机制,推动建立“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督为保障、国家监护为补充”的监护制度,形成“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格局。
  工作任务中提到,要加强监测预防基础工作。各县市区政府(管委)要组织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摸底排查,建立本辖区困境未成年人基础台账。
  此外,还要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发现报告机制。建立多渠道发现机制,强化教师、医生、社区工作者等特殊职责人员及亲友的发现报告义务,建立民政、公安、教育、卫生、妇联等部门和单位信息通报制度,增强邻里及社会公众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事件的报告意识。
  健全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帮扶干预措施。建立困境未成年人风险评估标准,对重点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进行走访和调查评估。实施分类帮扶,通过转介至相关部门或协调社会力量等方式提供针对性帮扶服务。
  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专业力量为困境未成年人提供心理辅导、教育矫治和技能培训等救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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