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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内部食堂不得同城接待
2015年07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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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7日讯(记者 李榕 通讯员 杜国鑫) 近日,武城县下发通知,将于7月中旬开始,在全县范围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单位内部食堂”集中检查整治活动,严防单位食堂“隐形”公款吃喝,明确规定同城不得接待。
  通知明确“七个严禁”,要求各镇街、开发区、部门、单位严禁超标准新建或改建单位内部食堂、超标准装修单位内部食堂,严禁在内部食堂设立配备与食堂就餐功能无关的娱乐设施,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严禁同城接待,严禁在内部食堂用公款接待私人亲属和朋友,严禁以单位内部食堂为载体违规发放福利,严禁无备案接待。此外,要求各单位执行审批备案制度,将食堂账目作为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不得同城接待,采取明察暗访方式,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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