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责任体系建设,落实监管责任
省政府督查组对菏泽市部分行业系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督查
2015年07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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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7月7日讯(记者 邓兴宇 通讯员 王猛 丛容) 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6月10日至11日,省卫生计生委李仲军巡视员率省政府考核组一行,对菏泽市部分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并于11日上午召开了督查情况反馈会。市政府副市长黄秀玲、副秘书长曹格林,市公安局副局长刘勇,市教育局副局长徐秋梅,市民政局副局长王爱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胡玉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李德亮,支队政委王玉磊,支队长焦培文陪同。
  督查期间,督查组先后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开展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的整体情况汇报,市民政、教育、卫生计生、文化部门及开发区管委会的情况介绍,认真查看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台帐资料,实地抽查了菏泽市开发区佃户屯养老院、菏泽市中医院、华侨城七巧板幼儿园、百老汇KTV等单位。
  通过检查,督查组认为菏泽市政府对消防工作高度重视,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各行业部门结合实际,统筹整体推进,不断加强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设,行业部门消防监管责任得到有效落实,行业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取得很大成效。
  在反馈会上,李仲军巡视员结合督查情况,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工作提出了几点意见:一是坚持正确方向,抓好消防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切实将消防工作作为事关国计民生的基础工程抓紧抓好。二是抓好督导督办,落实消防责任。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县市区政府、行业部门应实行责任倒查,一查到底,从严、从重追究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各职能部门要督促社会单位逐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三是开展行业排查,消除火灾隐患。相关职能部门要把消防安全作为本部门办理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要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机制,落实政府、行业部门排查责任,大力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黄秀玲副市长代表市政府作了表态发言,并向督查组表示了感谢。黄秀玲指出,要以这次考核为契机,认真查改薄弱环节,针对存在的不足,要求有关部门落实整改责任,逐项抓好改进整改落实。要提高认识,坚决贯彻落实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力防范各类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要在宣传机制、网格化管理机制、督导检查、属地管理责任制等方面不断取得新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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