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转不让直行,三轮车被撞
三轮车驾驶员身亡,交警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
2015年08月07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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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现场,三轮车严重变形。
本报2110110消息(记者 孟杰 实习生 张丽丹 通讯员 戴永森) 济宁市滨湖大道附近,一辆电动三轮车左转弯时没有避让正常行驶的直行货车,两车发生碰撞,电动三轮车驾驶员死亡。经交警认定,三轮车驾驶员与货车司机负有同等责任。
7月4日下午6点,市中交警大队事故股民警接到报警,济宁市滨湖大道洙赵新河桥南侧,一辆电动三轮车与一辆大货车发生了碰撞,三轮车驾驶员受伤已被送医。值班民警赶到现场看到,轻型货车车头撞在了道路中间的护栏上,防撞桩严重变形,货车右前部凹陷,与其发生碰撞的电动三轮车倒在货车的右前部,车头和车座已经脱离,车身严重变形。
该货车司机介绍,当时他沿滨湖大道由北向南正常行驶,行至事发地点时,路中间突然冲出一辆电动三轮车,虽然他立即往左急转避让,但还是与电动三轮车发生了碰撞,然后又撞上了路中间的隔离护栏。
“经我们核实,当时电动三轮车从滨湖大道西侧的一条乡村小道拐入滨湖大道并试图左转弯,三轮车驾驶员在左转弯的过程中没有仔细观察,也没有避让直行车辆。”市中交警大队事故股民警杨哲鑫介绍,事故中,电动三轮车车主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货车驾驶员与三轮车车主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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