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查处27起泔水养猪案件
共罚款44000元,其中4起案件移交法院强制执行
2015年08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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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6日讯(记者 宋祖锋 通讯员 展福生) 今年以来,即墨市畜牧兽医局先后查处泔水养猪违法案件27起,总共罚款44000元,其中4起案件移交法院强制执行。
  “普东和大信两个乡镇,由于紧邻即墨市区,一些工厂、饭店的餐厨泔水于夜间流向了一些生猪养殖场。”据介绍,即墨市畜牧兽医局执法人员先期对这些养猪场运输泔水时间、路线摸排清楚,联合公安、交警、交通、安检、环保等部门,依法查扣了运输泔水车辆,并对泔水养猪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今年以来,即墨市共立案查处泔水养猪违法案件27起,罚款44000元。
  为增强对“泔水养猪”的处罚和法律震慑力度,即墨市畜牧兽医局将查处多次屡教不改的泔水养猪户,列入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黑名单,对已经备案的养猪场一律取缔,受到行政处罚但拒不执行的泔水养猪户,提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目前,已移交法院强制执行泔水养猪户4户,执行完毕2户,执行款额20000元,另有2户正在排查执行中。有3户已进入申请强制执行阶段,手续办理完毕后,即墨市畜牧兽医局将联合法院执行庭执法人员进行强制执行。
   据介绍,为从源头环节杜绝泔水养猪违法行为,即墨市畜牧兽医局辖属的13处动物卫生监督站组织全市516名村级动物防疫员,落实对辖区内每一处生猪养殖场的安全监管。包括用药、用料、死淘、防检疫、疫病监测、消毒等各方面。动监站动物检疫人员必须查明出栏生猪来源及饲喂方式,凡使用餐厨废弃物饲喂的生猪一律不得开具产地检疫证明。
  据了解,泔水猪容易导致毒素和重金属残留,食用泔水猪肉容易导致人体慢性中毒甚至导致癌症,还容易导致传染性疾病通过猪向人类传播,严重影响畜产品消费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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