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教辅资料费给教师发补助
滨州一学校校长被处分
2015年09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济南9月29日讯(记者 陈玮) 向初三年级学生征收教辅资料费,买完书后剩下的钱却被用来给老师发补助。日前,滨州市阳信县纪委查处了这样一起违规发放补助的违纪问题,并登上了省纪委监察厅网站的每周案例剖析。
  2014年11月,商店镇小桑学校校长杨建军提议,预收该校初三年级学生每人300元教辅资料费,共计45000元,其中,17760元交新华书店用于购买教辅资料;4800元用于学校购买作业本和图书报刊;9800元用于初三学生毕业证相册、车费等费用,剩余12640元由小桑学校专人保管。2015年6月,杨建军利用此项资金为小桑学校教职工发放补助8900元,余款3740元。 
  当月,小桑学校初三毕业生在县城参加中考,预收学生饮食与住行费用共计13734元,支出学生及教师餐费、车费等日常用品费用、办理学籍费后,剩余240元一并加入教辅资料余款。 
  然而,这一系列违纪行为被人网络举报。阳信县纪委立即组成调查组,对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通过调查,认定杨建军存在超标准收费用于发放补助等问题。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杨建军违纪问题予以立案。目前,该学校所有私自发放给教师的款项已被退给学生,校长杨建军被给予记过处分,并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