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恢复
2015年09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济南9月29日讯(记者 周国芳) 29日,从省人事考试中心获悉,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恢复。原定于去年10月18、19日举行的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推迟至2015年11月14日至15日举行。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考试面向2014年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并缴费成功的人员。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w.rsks.sdrs.gov.cn)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为2015年11月10日9∶00-11月15日14:30。2015年度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在济南、青岛设置考区,请相关考区于10月30日前上报考场资源。
  按照规定,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科目为:《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对应原《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经纪职业导论》(对应原《房地产经纪概论》)、《房地产经纪专业基础》(对应原《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和《房地产经纪业务操作》(对应原《房地产经纪实务》)4科。考试大纲不变。
  此次考试人员合格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截至2014年,在原制度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的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