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匪身份
以抢劫为业,还是被通缉的杀人逃犯
2015年09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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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嫌疑人抓获后,民警从嫌疑人身上搜出了其所用的一张名为“李某鹏”的身份证。通过比对,民警发现该身份证并非嫌疑人的真实身份。经过进一步审讯,嫌疑人最终承认这是一张自己捡的身份证,自己的真实姓名为“汤某鹏”。
  在确定嫌疑人身份后,民警发现,嫌疑人汤某鹏竟然还是公安部B级逃犯,曾于2010年8月在南京市将一人杀害。据嫌疑人交代,自己在杀人后就不再用原名,而是使用一个假的身份。在杀人后,汤某鹏在日记中写道:“既然杀人了,今后就战斗到生命的最后一天。”从此以后,其便以抢劫为业,每次抢来的财物也都被其挥霍掉。
  经审查,嫌疑人汤某鹏,39岁,甘肃人,17岁便离家外出打工,曾因犯罪分别在深圳、天津被判6年6个月以及5年的有期徒刑,2010年在南京因杀人被警方通缉。嫌疑人曾在江苏、安徽、河北、江西等多地实施抢劫,并且每次的作案目标都是美容院。
  据嫌疑人交代,之所以会选择美容院,是因为自己曾在在南京做过足疗技师,对美容院比较了解。嫌疑人称,虽然抢到的钱不多,但美容院一般都是女性,下手比较安全。而且上午一般客人比较少,一般会选择在早上作案。
  嫌疑人汤某鹏8月份来到济南,作案前两天到作案地点进行观察,发现店内上午都会有三名女性工作人员,并且客人较少,遂实施作案。据汤某鹏称,自己是想抢1000元的路费回家。
  据杆石桥派出所民警董崇圣说,在抓捕汤某鹏前,其已经踩好点,准备去合肥再次实施抢劫,不想却被警方抓获。
  目前嫌疑人汤某鹏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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