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在校残疾大学生学费都报销,可能还有好多人不知道
政策出台三年每年仅五六人申请
2015年09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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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9月29日讯(记者 刘真) 9月27日是国际聋人日,29日,记者从泰安市残疾人联合会教育就业部了解到,2013年,泰安市残联就出台了对残疾人自主创业和残疾大学生的扶持救助政策。但由于对补助政策缺乏了解,每年仅有5到6名市直残疾大学生申请补助,最多时也只有10余人。
  经了解,2013年,泰安市残联就已经印发《市直残疾人自主创业扶持管理办法》以及《市直残疾大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助学救助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市直残疾大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救助对象为本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驻泰市属以上单位职工的残疾子女和贫困残疾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并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中专生、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高等职业教育学生都可以获得相应救助。参加全国统考并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中专生、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给予学费报销,低保家庭或一户多残家庭的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子女每人每年给予2000元生活补助。参加全国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研究生考试的残疾人,取得国家承认学历证书后分别按照大专2000元、本科和研究生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助学救助,同等学历只救助一次。
  工作人员介绍,每年仅有5、6名市直大学生申请补助,最多时也只有十几人。
  市直残疾人自主创业扶持标准为首次从事个体经营且在正常经营一年后仍正常运营的,给予不超过两年的经营补助,用于残疾人经营场所租赁、摊位租赁等,补贴标准为第一年每月300元。第二年每月200元。已成功创业的残疾人,富有爱心的创新精神,诚实守信,社会信誉度高,可被评选为泰安市残疾人致富能手,一次性补贴5000元。
  泰安市残疾人联合会教育就业部工作人员分析,由于大多数耳聋残疾人不清楚现在的补助方案,也有可能考上大学的耳聋残疾人本来就少,导致前来申请补助的耳聋残疾人人数较少。凡是符合标准的耳聋残疾人,可以直接携带材料到市残联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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