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封项目经理诈骗百万保证金
2015年12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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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滕州12月16日讯(通讯员 孔祥学 记者 甘倩茹) 男子王某自封“项目经理”,对外以发包工程为名与他人签订合同,收取保证金供自己挥霍,先后诈骗7名承包商保证金共计100余万元。近日,滕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成功侦破这起诈骗案,将涉案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归案。
  2015年11月份,滕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陆续接到受害人报警称,自己与滕州市某置业公司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但是在交了10万到20万元不等的保证金后,却无法进场施工,而代表公司与其签订合同的王某也杳无音信。
  据公司负责人介绍,王某只是挂靠在该公司的施工队负责人。为了工程施工方便,王某通过支付费用等方式,挂靠在该公司,成为公司的一个项目部,而王某也对外以“王经理”自封。公司当时在签订挂靠协议时,明确王某对外不能签订合同,该公司的所有外包工程一律由公司出面。经对受害人提供的合同公章进行比对,发现该公章与公司的公章差异很大,确认该公章为伪造的公章。
  2015年12月10日,滕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在浙江警方的配合下,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归案。据犯罪嫌人王某供述,他对外散布自己承包的工程将再次对外发包,并让对方交纳工程造价10%的保证金。期间,王某将自己原本9万平方米的施工量,编造成90万平方米,分别发包给7个不同的承包商,并从中收取100余万元的保证金。在诈骗得手后,王某携款外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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