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了三百元钱,丢了份好工作
22岁小伙嫉妒“富二代”同事,一时走上歪路
2016年03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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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29日讯(记者 刘震 通讯员 栾云海) 只因嫉妒同事花钱大手大脚,22岁小伙竟在单位偷了这名同事三百元钱,结果不光被行政拘留,还因此丢掉了工作。
  25日下午,棘洪滩派出所接到辖区某企业报警,称职工放在车间行李架上的钱包被盗。民警来到案发现场后,经了解案情及调取视频监控,很快就破了案,可结果却令人感到很荒唐。民警了解到,违法行为人李某今年22岁,在辖区这家单位实习近一年,期满后根据李某的表现,他可继续留在该单位工作。这是一家效益非常不错的企业,工资待遇可观,能留在该企业是李某梦寐以求的事。
  但是李某竟在关键时刻掉链子,只因为难以抑制的嫉妒心。工作期间,李某认识了同事小刘,小刘平时花钱大手大脚,穿戴名牌,经常出入比较高档的场合,是个标准“富二代”。与小刘一比,李某觉得自己“低人一等”,心里觉得很不舒服,经常为攀比不起而没面子的事苦恼。
  案发当日下午一点多,两人一起吃完午饭,小刘便将其挎包顺手放在车间的行李架上,当时行李架旁再没有其他人,李某快步走到行李架旁偷了挎包里面的钱包。可是钱包里只有三百元钱。因为几百元钱履历上多了一处污点,民警对这名年轻人感到很惋惜,又对他进行了一番普法教育。李某也流下了后悔的泪水。据了解,李某因为这次行为未被单位留用,而且还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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