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打跑了“爱迪生”
2016年04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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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利梅 

  上周末,上小学四年级的小侄子给笔者讲了一件发生在学校里的事情。说是一个同学上课的时候可能有点调皮,被老师当场毫不客气地踹了两脚,该同学当然是痛哭不止。老师越发愤怒,指着该同学作狮子吼:“哭什么哭?你家死人了?”该同学终于忍无可忍,现在的孩子无论大小都挺有个性,立马回敬:“你家才死人了呢!”老师气愤至极,课也不讲了,直接将家长请到了学校。家长为了孩子日后能够顺利地学习,自然对老师毕恭毕敬,一个劲地道歉说好话。可人家老师就是不依不饶,非让该同学停课,回家反省不可。
  听罢此事,既让人感到愤慨,同时又匪夷所思。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令法规都有明确的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体罚与辱骂学生早已经被教育部明令禁止,成为规范教师教育行为的师德红线。
  如果我们的教育依然停留在“板子响学问长”的陈规陋习上,以牺牲学生的人格和自尊为代价,那就是不合格的教育。大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经说过:“教育是爱的教育,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我国知名教育家陶行知更是谆谆教诲所有教育工作者,“你的教鞭下有瓦特,你的冷眼里有牛顿,你的讥笑中有爱迪生。你别忙着把他们赶跑。你可不要等到坐火轮、点电灯、学微积分,才认识他们是你当年的小学生。”
  那些以体罚代替教育的老师,是时候补补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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