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哪些职业病待遇?
2016年04月27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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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应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2、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
3、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职业病病人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5、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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