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信贷”成为贷款准入重要条件
齐鲁银行从战略高度推进绿色金融,践行社会责任
2016年04月27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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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张頔
由济南市金融行业协会主办、齐鲁银行承办的“做城市主人 享绿色金融”环保公益活动于4月23日在济南英雄山举行。此次活动不仅提升了社会环保意识,还大力倡导了绿色金融的理念。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绿色金融。作为金融与环保的一个结合点,绿色金融是指金融部门把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基本政策,在投融资决策中考虑潜在的环境影响,通过对社会经济资源的引导,促进社会生态可持续发展。
作为承办单位,今年将迎来20周年行庆的齐鲁银行,自成立以来,在公司治理、经济、环境和社会和谐发展等各方面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签署《驻济南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协议》,始终将业务发展与贯彻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关注民生改善紧密结合,通过政策引导、制度约束、考核管理等有效途径积极落实推进节能减排和绿色信贷工作,在大力推行绿色信贷、投身公益事业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业绩和成效。
2015年,齐鲁银行深刻认识五大发展理念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带来的挑战与机遇,积极创新发展模式,推进业务结构调整,采取PPP、联建贷等业务模式,深入对接政府重点项目,支持省市地方经济建设,主动拓展新业务领域,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积极开展绿色信贷,全面支持实体经济提质增效,努力使齐鲁银行的经营发展与社会科学发展的要求相适应、相协调。
一直以来,齐鲁银行从战略高度推进绿色金融,加大对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的支持,防范环境和社会风险,提升自身的环境和社会表现,并以此优化信贷结构,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发展方式转变。根据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政策等规定,逐步建立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体系,完善相关信贷政策制度和流程管理,明确绿色信贷的支持方向和重点领域,有效识别、计量、监测、控制信贷业务活动中的环境和社会风险。
在绿色金融的发展理念之下,全行授信政策支持绿色信贷发展,适度向绿色信贷倾斜。齐鲁银行响应绿色信贷要求,调整授信政策:支持发展绿色信贷,大力化解过剩产能,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认真落实国务院和银监会化解产能过剩文件精神以及《绿色信贷指引》《效能信贷指引》等相关要求,建立绿色信贷长效机制,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标准的能效项目,促进节能环保行业发展。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控的原则,加大对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和产能过剩行业兼并重组、转型转产、技术改造等环节的信贷支持,重点支持工业节能、建筑节能、交通运输节能以及与节能项目、服务、技术和设备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标准的能效项目,支持“四个一批”化解过剩产能。对国家重点调控的限制类以及存在重大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行业和客户要实行名单制管理,一户一策做好授信管理和应急预案。
在贷款授信审查条件中,把“绿色信贷”政策规定作为贷款准入的一个重要条件。坚决不再介入新增“两高”企业及被国家列入政策限制和淘汰类的项目。同时,将目标客户能耗、污染问题、产品质量安全提升为首要环节,将客户装备技术水平、环评审批、能耗和排放指标等情况作为审查重点,特别是在贷款的审批环节,严格执行环保一票否决,对授信申请人,无论财务指标、预期效益高低,环保不达标者一律否决,构筑了涉及环境风险的第一道防线。同时对涉及“绿色信贷”的项目提高审批效率,开辟审批绿色通道。
在风险管理方面,齐鲁银行利用信贷风险动态排查机制,对客户主力生产装备和工艺、能耗和排放、新上产能合规性等情况,逐户进行深入细致分析。对存在已被列入淘汰落后产能企业且近期无更新改造规划、新上产能合规手续缺失、能耗或排放超标等问题的客户,列为退出对象,逐户制定退出计划。短期内难以减退的,及时加固担保或采取其他保全措施,责任落实到人。
得益于绿色信贷方面的全面布局,齐鲁银行也取得一定的成效。2015年该行在“两高一剩”、落后产能信贷结构调整方面成效明显,收回“两高一剩”行业贷款1.52亿元,降幅达到17.25%,连续多年出现双降,信贷资产行业分布逐渐优化。积极支持环保行业企业,重点是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项目、工业节能节水环保项目和绿色农业开发项目等,2015年绿色信贷投放余额34.35亿元,较年初增加10.87亿元,其中对节能环保项目投放总额达6.5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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