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蓝繁天气同比多8天
多项指标同比改善,获170万元生态补偿
2016年04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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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4月26日讯(记者 李军) 记者从聊城市环保局获悉,山东省大气环境质量2016年1-3月份17城市排名榜单正式发布。一季度聊城“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36天,同比增加了8天。一季度省级财政共发放生态补偿资金3937万元,聊城等15市获得省财政补偿。 
  据悉,聊城在一季度获得生态补偿城市中所获补偿排名第11位,共获得170万元生态补偿资金。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大气法以来,山东将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标准加倍,从20万元/(微克/立方米),增至40万元/(微克/立方米)。 
  根据省环保厅发布的数据,一季度聊城多项指标同比改善。1-3月份,聊城“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共有36天,同比增加了8天。总数位居全省第十五位,高于德州和枣庄,改善幅度位居全省第八位。 
  重污染天数(AQI﹥200)方面,聊城市一季度同比持平,共有17天。总数位居全省第十三位,改善幅度位居全省第六位。 
  细颗粒物(PM2.5)方面,一季度聊城平均浓度接近120μg/m3,仅好于枣庄位居全省第十六位。改善幅度约为3%,位居全省第十位。可吸入颗粒物(PM10)方面,聊城市同比持平,浓度约为190μg/m3,平均浓度好过菏泽、枣庄,位居全省第十五位,同比改善幅度位居全省第十三位。 
  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方面,聊城位居全省第十四位,好过济宁、菏泽、枣庄,同比改善幅度约为2%,位居全省第十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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