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不能把监护责任让给“电子保姆”
2016年06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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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戴先任

  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最新统计显示,年龄低于10岁的中国网民超过1800万,未成年上网人群已经过亿。福州儿童医院心理科主任黄林娟指出,孩子过早接触电子产品危害多。为了孩子,请家长以身作则。黄林娟说:“一些孩子到了三岁仍不会说话,家长就需检讨,是不是太依赖‘电子保姆’了。”(6月2日《海峡都市报》)
  电子产品是人类科技发展的产物,网络时代的到来,资讯变得发达,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变得更方便,也极大地便利了人们生活。但电子产品有利也有弊,尤其是对未成年人来说,过多地接触电子产品,对孩子造成的不利影响会有很多。
  据调查,近80%的青少年在上网期间接触过不良信息。其中,诈骗、色情和暴力为青少年接触最多的不良信息类型。这些对未成年人的成长会很不利。另外,未成年人多是利用电子产品玩游戏或是看动画片等等,让他们容易沉溺于网络游戏,电子产品不像纸质的书籍与报纸,能让人专心阅读,能培养人自觉捕捉知识的能力,这会极大地影响孩子的学习。孩子整天沉溺于虚拟的世界,而缺乏正常的社交生活,缺乏与人进行真实地互动,也会让未成年人失去与人交流的能力。
  电子产品俨然成了孩子的“电子保姆”,父母放心地把孩子交到电子产品手中,其中原因有不少,如一些父母自己就被电子产品所“奴役”,而父母的一举一动对孩子的影响最大,父母自己都沉迷于电子产品,自然也会让孩子受到影响,同时,父母自己可能也没意识到电子产品的危害性。另外,有的父母把孩子交给电子产品,甚至就是有意识的不负责任,因为电子产品能吸引孩子的注意力,可以让孩子“安静”下来,就可以省却父母带娃的精力,这甚至可说是有意识地放任孩子受到电子产品的伤害,而只图自己轻松。
  抚育我们的下一代,需要监护人尽到更多责任,而不能放任自流,也需要监护人施之以科学合理的教育办法。
  数据显示,90%的中国儿童在日常生活中接触互联网。把孩子交给“电子保姆”,成了一种普遍现象,未成年人不是不能接触电子产品,但要严格控制未成年人接触电子产品的时间,更不能把电子产品当成孩子的“电子保姆”,让孩子沉迷于电子产品,视为现在这个时代的正常现象,这本身就是一种不负责任。唯有家长尽起监护责任,不把自身的监护与保护责任部分让位给“电子保姆”,才能让孩子远离“电子保姆”的毒害,远离这看似快乐却有害的童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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