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调整
个人缴费标准为170元,缴费日期截至明年3月底
2016年11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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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11月29日讯(记者 杨淑君)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的原则,结合聊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承受能力,确定聊城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170元,缴费截止日期延长至2017年3月底。
  据悉,按照省政府和省人社厅文件要求,2017年全面实现居民医保基金市级统收统支,在全市范围内规范统一参保缴费、药品目录、待遇政策、经办程序、信息系统、预算管理和基金管理。自2017年起,省市级补助资金以市为单位核定,全部拨付到市。各县市区财政、人社部门应根据参保缴费人数及时足额拨付应由本级财政承担的补助资金和个人缴费部分,统一归集到市级社保专户,确保每年8月底前全部到位。建立市、县(市、区)分级负责、各尽其责、风险共担的收支管理模式和缺口分担机制,落实县市区医保管理部门职责,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不断提高居民医保市级统筹运行质量。
  稳定基本医保覆盖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完善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在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的参保政策,重点抓好特殊人群参保的政府补助政策落实,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等全部参保。加大缴费调整政策的宣传引导,避免因个人缴费水平提高而降低参保积极性,稳定居民医保参保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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