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启动
非集中供热燃煤工业锅炉限产
2016年11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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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29日讯(记者 刘振) 29日,雾霾天气再度来袭,德州空气质量急转直下,部分时段PM2.5浓度高达194微克/立方米,超标2.58倍。气象部门发布了霾黄色预警信号,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
  11月29日9时05分,德州市气象台发布霾黄色预警信号,目前德州市大部分地区已经出现中度霾,预计29日白天到夜间空气污染扩散气象条件较差,中度以上霾天气仍将持续。根据环保部公布的监测数据,29日7时起,德州空气质量水平转为重度污染,12时的首要空气污染物PM2.5浓度高达194微克/立方米,超标2.58倍。
  记者从德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获悉:因德州市的空气质量指数(AQI)已经大于200,经德州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组会商,预测德州市未来的48小时,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的扩散,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仍将维持在200-300之间。依据《德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决定从29日14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的措施包括:(1)火电、钢铁、建材、化工、石化和造纸等大气重污染行业实施限排措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机组,严格执行燃气机组排放的标准限值,辖区内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30%以上。(2)城市建成区内的非集中供热燃煤工业锅炉,在日常运行的基础上限产30%以上。(3)城市建成区禁止渣土砂石运输车行驶。(4)城市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5)禁止露天焚烧及烧烤。(6)城市建成区的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开挖、建筑拆除、运输渣土等室外作业,其他区域停止易产生大量扬尘的土石方作业等施工环节。(7)公众尽量减少能源消耗,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8)中小学、幼儿园减少体育课等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特别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外出采取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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