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期限未到手机号却被注销
移动公司表示,销号行为有法可依,但可给予一定补偿
2016年11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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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29日讯(记者 张磊) 近日,陵城区市民张林(化名)拨打本报热线反映,在“最严”手机卡实名制实施前,中国移动德州市陵城区分公司在9月21日,就将他的两个手机号强制注销。他认为,移动运营商侵权,希望得到赔偿。11月29日下午,中国移动陵城区分公司回应称,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实施时就要求对于身份不清的用户不得提供通讯服务,公司的这种行为有法律依据。
  “使用了好几年的手机突然停机了,不能打不能接,带来了很多麻烦。”市民张先生称,通讯被中断后,他曾咨询客服,被告知注销的原因是手机卡未实名。但张先生称,实名制规定是2016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提前注销自己的手机号侵犯了自己的权利。直到9月27日,张先生从外地赶回德州进行实名认证后,自己的两个手机号才恢复了通讯。“我想要求移动公司赔偿我的损失,或者给我补偿两个吉祥号。”自9月底开始,认定被侵权的张先生,开始向运营商申诉维权。
  “2015年反恐怖主义法实施的时候,就有要求可以对信息不明的用户暂停服务,所以公司注销张先生手机号的行为并不违规。”中国移动工作人员称,在之前,张先生也多次联系德州公司进行投诉。公司在张先生实名认证后,及时将张先生名下的两个手机号进行了恢复。但对于张先生提出的赔偿问题,公司也曾表示愿意给予张先生由于一定的交通经济补偿,但需要张先生提供发票等票据。目前由于双方就提供发票以及赔偿数额等方面存在分歧,该事情仍未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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