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铲公共绿化带三男子被判罚金刑
2016年11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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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29日讯(记者 徐艳 通讯员 苏瑞 王晓) 路边的绿化带属于公共财产,然而,竟有人为了牟利私自将其铲除,大摇大摆地做起了生意。最终,三男子被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罚金刑。
  田磊、张明和王伟是海边某渔村的村民,盛夏来临,来海边玩耍吃海鲜的人非常多,因此,三人想结伙开一个海鲜大排档。为了确保经营场地,自2014年10月至2015年6月,三人利用夜间时间,分批次将碧海路以北、山海路以西长30余米范围内的绿化带铲除,后经估价,被毁损的苗木共价值人民币1.6万余元。案发后,公安机关将田磊、张明抓获,王伟也自动投案。到案后,经过批评教育,三人均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将被损坏的苗木恢复了原状。
  2016年3月,东港区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法院审理认为,三名被告人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侵犯了公共财产的所有权,综合各量刑情节,法院最终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分别判处田磊和张明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王伟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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