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国维
12月13日傍晚6点左右,笔者下班经过经四纬十二路口,此时由于路口以东的经四路拥堵,西向东的车辆将路口堵得严严实实,尽管南北方向是绿灯,但车辆无法通行。当下一个东西方向绿灯时,路口的车辆缓慢向东移动,但后面的车辆又争先恐后地随之跟上,致使路口再次堵上,南北方向绿灯时车辆仍不能通行。十多分钟后,在南北方向车辆一片刺耳的鸣喇叭声中,路口中间才被强行挤出了一个缺口,笔者乘坐的车辆才得以通过。
实际上,类似的路口拥堵现象屡见不鲜。“闯绿灯”是指虽然信号灯为绿灯,但在交通拥堵的情况下驶入交叉路口,这样可能会造成更加堵塞交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机动车遇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进入路口;如果出现类似情况将可能被处以罚款100元、记2分的处罚。因为种种原因,真正被处罚的却是少之又少。
虽然“闯绿灯”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但在平时,有的司机可能对此规定不清楚,认为只要是绿灯就可以通行,不管前面车辆多不多。正是因为一些司机不自觉、不遵守规定,随意“闯绿灯”,致使一些路口在高峰时段经常出现本不该出现的拥堵问题。
良好的交通秩序是道路通畅的前提。只要广大司机都熟知交通法规,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多些自觉自律、少些自私自利,路口上的拥堵就能少出现、不出现,道路就能多一些通畅。否则,今天你堵了别人,明天别人就可能堵了你,最后,大家可能都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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