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帮办》栏目旨在和读者朋友一起解
2016年12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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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帮办》栏目旨在和读者朋友一起解决关于烟台房产方面的疑难杂症,解答市民心中疑惑。如果您也有这方面的疑问,请拿起手中的电话,拨打记者帮办热线:0535—8459745,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1、市民侯先生来电:我们家于2016年5月份在万泰麓溪公馆购买10号楼的商品房一套。我们家在装修期间发现家中出现地暖漏水的情况,由于地暖漏水给楼下的业主造成了损失。由于客厅地面瓷砖施工结束,为了找到漏水点,现已全部拆除地瓷和原地面。经过检查发现,造成漏水的原因是开发商地暖管本身有裂口,交房之前裂口已经存在,与我方装修施工没有任何关系。我们已多次找物业协商,物业却说不管,找开发商,可是开发商也在推卸责任。请给予帮助。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在保修期内,房屋有质量问题,首先要找建设单位(开发商)维修,若建设单位(开发商)不履行维修义务,可以到市质监站(芝罘区南山路21号)也可致电2119207以便协调解。
  2、市民钟先生来电:我本人2013年全款购房,有全额付款的收据,网上办理了公证。至今,开发商未给办理出房产证,请问这种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烟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款购买本市商品房的,提取资料:提供房产证和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供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或提供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登记备案回执(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全款《烟台市房地产企业预收款收据》办理提取。提取时限:限取1次,自《房屋所有权证》、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或《烟台市房地产企业预收款收据》载明日期3年内办理。
  3、市民赵女士来电:我们锦绣新城小区用电热膜供暖,这样家庭的用电量就会激增,请问我们社区会执行第二阶梯电价吗?
  烟台市供电公司:经落实,锦绣新天地小区执行一、二档电价,不执行第三档电价。锦绣新天地一户一表居民客户年用电量在2520度及以下执行电价为每度0.5469元,2520-4800度部分执行每度0.5969元,超过4800度部分仍然按照每度0.5969元收取电费。供电公司严格执行统一的国家标准电价,按照国家物价部门的相关政策收取电费。建议您到相关政府部门反映电价问题。
  4、市民宋女士来电:我母亲在牟平区畜牧良种厂上班,这个单位归牟平区农业局管。我母亲去逝后,原单位一直给发放遗属费。2015年改制之后,畜牧良种厂就不再给我们发放遗属费了。请问这种情况应该去哪里投诉?
  烟台市牟平区养老办:2014年10月份牟平区畜牧良种场改制之前,遗属费是参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标准发放。现在这家企业改制,这项费用应该由企业来解决。但是没有相关的参考政策。
  5、市民李女士来电:我们家当初购买的左岸尊邸的房子,听说宫家岛被列为42个城中村改造计划。我家从买房到现在都有7年了,现在孩子都快上小学了,可是这房子仍旧没有交房,请问这个小区何时能够交房?
  烟台市芝罘区城乡和住房建设局:我局职能仅涉及旧村改造工作的协调推进,关于您反映的左岸尊邸商品房一直延期未交房问题,建议根据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及违约条款,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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