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5日讯(记者 赵磊 通讯员 贺超 周源波)一男子酒后骑电动车返回住处,差点碰到停放在小区内拐弯处的轿车,一气之下,两天内用镐把将四辆轿车前挡风玻璃或后挡风玻璃砸碎。目前该男子已被拘留。
11月24日,临朐县公安局南关派出所接到报案称,邻近一小区内一辆东风日产轿车前挡风玻璃被砸碎。民警勘查发现,嫌疑人应为深夜或凌晨作案,因现场没有监控录像,没有发现嫌疑人线索。民警对受害人的矛盾点进行排查,也没有发现有价值信息。
就在民警对案件进行调查的同时,南关派出所又接到三起报案:11月25日凌晨,在距第一次作案现场仅十几米的地方,又有黑色沃尔沃等三辆轿车后挡风玻璃被砸碎。而民警调取小区出入口监控发现,在案发时间段内,未发现可疑社会车辆和人员出入,由此推断应为小区内居住人员作案,遂加大了对案发现场周边10号楼、7号楼内居住或租住人员的排查力度。
通过调查走访,一位市民向民警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近期有几名青年男子在7号楼居住,行迹十分可疑。民警通过7号楼监控发现,11月23日深夜,一青年男子手持镐把从单元门出来,不一会儿后返回;11月25日凌晨再次短暂出现后返回,与案发时间吻合。经侦查,12月14日,民警迅速行动,将在7号楼居住的该男子当场抓获归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11月23日深夜,张某某酒后骑电动车返回住处,在小区内差点碰到停放在拐弯处的车辆,一气之下,便从居住处拿来镐把将车前玻璃砸碎,次日再次作案,造成四车损失1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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