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放假安排中,聊城市教育局还特别提出要规范假期教育行为,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关于寒暑假等假期放假时间安排,不得随意调整假期时间。如若因学业水平考试、中考和高考等设置考点考试而需要对假期时间进行调整的,需经县(市、区)教育局同意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后方可调整,调整方案要向社会公布。如遇到恶劣自然灾害天气等不可抗力发生且极易对学生安全造成危险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可根据有关预案自主决定停课,同时按规定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严禁学校在节假日期间组织集体上课和统一安排自习。各级各类学校严禁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
禁止教师有偿家教。各县(市、区)、各中小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将教师是否参与有偿家教纳入对教师考评考核或师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对进行有偿家教的教师,特别是特级教师、各级名师、教学能手等,给予撤销荣誉称号、直至撤销相应教师职务的处罚。
本报记者 张跃峰 通讯员 蔡磊 朱宏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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