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称警察抓赌昔日协勤获刑
2016年12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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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曹县12月15日讯(记者 邢孟 通讯员 徐树君 魏华丽) 明明只是协勤,有些甚至已经被辞退,却冒称警察抓赌骗取钱财。近日,曹县人民法院对一起以抓赌为名,多人参与冒充警察招摇撞骗的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六名被告人分别获刑。
  2016年1月8日晚上10点多钟,曹县的杨某等三人酒后无事便在杨某家板房内玩起了“斗地主”。这时,他们听见外面有人敲门,开门后,一群身穿警服的男子闯了进来。只听这群人称自己是曹县刑警队的,让他们不要动,并将钱拿出来。几人见这些人穿着警服,有的拿着黑色的橡胶警棍,有的拿着照相机来回照,还有的手拿对讲机,便以为是警方抓赌,就把身上的钱掏出来放到了桌子上。
  然而,当钱被这群“警察”收走之后,其中一名“警察”竟询问他们哪里还有打牌的。询问无果后,这几人便开着一辆面包车离开了。这时,杨某等人才觉得有些不对劲,赶紧报了警,直到当地派出所民警到达后,他们才知道,原来刚才“抓赌”的都是假警察。
  此后,曹县警方陆续接到有人冒称警察抓赌的报案。民警梳理后发现,在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间,曹县青堌集镇、安蔡楼镇等地发生多起冒充公安民警抓赌搜钱的案件。曹县公安局接到报警后,于2016年1月13日立案侦查,2016年1月19日犯罪嫌疑人悉数落网且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据曹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某某、刘某、苗某曾系曹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协勤,于案发前因违反警队管理规定相继被开除。2015年12月底,被告人刘某经与时任曹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协勤的被告人李某某预谋后,纠集并组织被告人刘某某、苗某以及时任曹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协勤的被告人王某、程某等人,交叉结伙,自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1月12日,乘坐被告人李某某驾驶“东风小康”牌面包车,先后多次着警服、戴警用作训帽,携带橡胶警棍、执法记录仪、对讲机、警用强光灯等警用设备冒充人民警察抓赌。其中,被告人刘某、李某某、王某三人招摇撞骗5次,涉案金额2.07万元;被告人程某招摇撞骗3次,涉案金额6500元;被告人刘某某招摇撞骗2次,涉案金额1.42万元;被告人苗某招摇撞骗1次,涉案金额1600元。案发后,各被告人积极退赃退赔,均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该案经曹县法院经审理,分别判处被告人刘某、李某某有期徒刑三年,苗某、刘某某、程某、王某二到五年不等的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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