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伸援手,各部门都救助
青岛市出台政策完善“8+1”社会救助体系
2016年12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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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15日讯(记者 陈之焕 通讯员 夏晶) 社会救助以后将实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大救助工作机制。15日,青岛出台意见加快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完善“8+1”社会救助制度体系。
  15日,青岛市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健全社会救助工作统筹协调机制、“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大救助工作机制、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主动发现机制,实现社会救助统筹规范运行。
  《意见》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各级政府要将社会救助纳入本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民政部门要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并牵头负责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工作;教育部门要牵头负责教育救助工作;国土资源房管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牵头负责住房救助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牵头负责就业救助工作;卫生计生部门要牵头负责疾病应急救助工作;财政部门要做好社会救助资金的筹集、支付和监管工作;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牵头负责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做好相应社会救助工作。
  《意见》要求加大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将社会救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逐步加大资金投入。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慈善捐赠、项目投资等方式参与社会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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