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成都高新区发布《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从鼓励创办创新创业企业、创建创新创业载体、提供专业化服务、营造社会氛围等方面,大力支持校地军民协同创新创业、国际合作开放创新创业、大企业大集团引领创新创业、街道社区基层创新创业,政策覆盖范围、扶持力度再创新高。成都高新区相关负责人表示,“双创十条”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双创要素聚集,推动成都高新区更好地融入国际创新链。
成都高新区宣传片(资料图)。
对待民营孵化器
也“一视同仁”
成都高新区“双创十条”对民营孵化器和政府示范孵化器“一视同仁”,明确将继续扩大政府载体支持范围,同时鼓励各类社会资源创建创新创业载体。
在政府建设或运营载体内设立和运营的各类创新创业载体,将享受三年房租全免、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装修补贴,以及连续三年、每年最高100万元的运营补贴。
“双创十条”提出,支持非政府载体扩容增效。经认定后,场地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补贴,每增加100平方米再给予5万元补贴,依次递增后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补贴。每新引进1家创新创业企业,载体还将获得5000元补贴,每年累计不超过100万元。每新增1家成都高新区“菁蓉·高新人才计划”“成都人才计划”“四川省千人计划”“中央千人计划”的创新创业企业,分别给予载体1万元、5万元、10万元、20万元补贴;每新增1家世界500强企业高管人员、中外院士及诺贝尔奖获得者创办的创新创业企业,也将分别获20万元、30万元补贴。
此外,“双创十条”明确,新增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注册商标、软件著作权、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集成电路版图、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合计50项以上的,给予创新创业载体5万元补贴,每增加30项再给予5万元补贴,依次递增后最高可得50万元资助。
支持校地军与民
协同创新创业
此次“双创十条”紧扣“四权”改革,多方面对高校、科研院所成果转移进行扶持。成都高新区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将有效激发高校、科研院所和相关中介机构对校地军民协同创新创业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并进一步促进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在创新上的研发投入。
在科技成果所有权分割处置方面,成都高新区鼓励高校、科研院所按职务科技成果发明人占成果所有权70%以上比例共同申请发明专利,或按70%以上比例分割现有职务发明专利,且授予职务科技成果发明人100%处置权。按照科技成果向非关联创新创业企业转移完成后的实际成交价给予高校、科研院所2%的补贴,每年每家高校、科研院所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鼓励高校、科研院所认定的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通过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等方式,向创新创业企业转移科技成果。对成交价格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市场化方式确定的,按实际成交价的3%给予高校、科研院所认定的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其他人员补贴,每年每人最高不超过50万元;按实际成交价的10%给予受让该科技成果的创新创业企业补贴,每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在科技成果收益权流通兑现方面,“双创十条”提出,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出让方与创新创业企业受让方可按持股比例进行分红,以提高高校、科研院所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对以租赁方式获得许可使用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的,按租金的10%给予创新创业企业承租方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贴,按租金的5%给予高校、科研院所认定的职务科技成果发明人出租方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贴。
7款扶持政策支持
国际化“双创”
成都高新区围绕“打造国际创新创业中心”的目标,正在不断推动创新资源配置、创新创业活动、创新服务等领域的全球化,加快融入国际创新链、服务链、产业链。为此,“双创十条”提出7款扶持政策,包括支持创办外资企业、支持拓展国际业务、支持引进国际先进技术、支持创建国际型双创载体等。
政策实施后,只要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任意一项,均可被认定为“国际创新创业载体”:对外资持股比例30%以上的,或由外籍团队独立运营的,或入驻外资企业(外资持股比例30%以上)占比50%以上的,或入驻企业年度出口额占销售收入50%以上的,或入驻企业外籍员工总数占比30%以上的,或者是各类离岸创新创业基地。经认定后,载体可享受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
“双创十条”支持企业引进国际先进技术,支持创建各类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支持创办虚拟孵化器以及支持开展国际性在线创新创业活动,也是此次政策的亮点。成都高新区创新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实践虚拟孵化、在线孵化、离岸孵化、飞地孵化等新型孵化模式,并通过相关政策进行扶持,将有效打破孵化边界,拓展孵化外延,连接全球资源,有力助推成都高新区双创大提升。”
针对成都自贸区建设,“双创十条”特别明确,支持金融机构提供国际金融服务,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创新创业企业提供自由贸易账户、境外本外币融资、人民币资金池、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等金融创新业务,每服务1家创新创业企业,给予金融机构1万元补贴,每家金融机构每年最高可得50万元资助。
鼓励大企业购买
双创企业产品
成都高新区创新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从经验上来看,大企业大集团引领创新创业,具有平台优势强、优质资源多等特点,成功率较高。对此,“双创十条”创新性地提出,支持大企业大集团骨干人员创业、支持大企业大集团购买双创企业产品、支持大企业大集团提供研发平台服务和设立技术创新中心,对双创企业进行全方位扶持。
其中,对在大企业大集团工作三年以上且担任高管职务或负责核心技术的骨干人员创办的创新创业企业,其持股比例不低于30%的,经认定后,将给予10万-100万元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补贴;给予300平方米以内、单价不超过50元/平方米·月的三年房租补贴。此外,对于大企业大集团购买非关联创新创业企业产品或服务的,按交易额的5%给予大企业大集团补贴,对同一大企业大集团每年最高可得100万元的资金支持。
“双创十条”明确,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项目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大企业大集团技术创新中心,认定后,按投资金额的5%给予一次性项目扶持,最高可得200万元。对年技术性收入首次突破2000万元的技术创新中心,给予50万元一次性补贴。年技术性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每增加1000万元,再给予10万元补贴,依次递增后,对同一技术创新中心补贴最高可以达到200万元。
此外,“双创十条”还提出,大企业大集团并购重组非关联创新创业企业,可按交易金额的2%给予最高可给予100万元补贴;对销售收入小于2000万元,被并购后保留法人资格,且交易额小于本企业净资产5倍的小微企业,按交易金额的2%给予最高可获得50万元补贴。
设立天使贷款资金
化解“融资难”
“融资难”问题是当前制约企业做大做强的突出问题之一。面对众多创新企业的融资需求,成都高新区将在现有梯形融资体系基础上,新设立3000万元天使贷款专项资金,帮助“双创”企业获得政策性债权融资支持。
“该款政策出台后,将进一步扩大政府产业专项扶持资金的覆盖范围,实现产业扶持资金的金融化、杠杆化和市场化。”成都高新区创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以前3000万元产业扶持资金,按每个创新创业企业支持10万元来计算,只能支持300家企业。现在,成都高新区将该3000万元扶持设立为一个资金池,小贷公司、担保公司等再拿出3000万元设立风险资金池,一共6000万元,然后拿到银行去放大,贷款5-10倍,即可通过天使贷的杠杆化作用撬动3亿-6亿元资金。按照每家企业获得100万元的政策性贷款,可有效支持300-600家以上企业,大大扩大了扶持企业的范围,提高了对创新创业的支持面。”
“双创十条”明确,成都高新区现有的1亿元天使投资基金规模将扩大至2亿元,并同步设立1亿元天使债券引导基金,帮助“双创”企业获得政策性股权融资支持,同时帮助企业获得市场化债券产品支持,扩大企业的融资渠道和范围。
(选自《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文章略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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