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双女户补助咋未获批?
部门称已实施新审核标准
2017年04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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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11日讯(记者 刘潇 见习记者 朱迎雪) 4月11日,市民张先生反映,其村委会通知自己符合双女户补助标准,申请时却被告知妻子生育二孩时年龄不足30周岁不予审批。计生部门表示是因新的审核界定标准实施。
  家住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河街道东七里铺的张先生告诉记者,其妻子赵淑华1957年生人(目前去世),于1981年生育第一个女儿,1987年生育第二个女儿。“春节过后,村委会告知我,年满60周岁可领取双女户补助。随后,我就递交相关证件材料申请补助。”张先生称,11日,村委会妇女主任告知自己补助申请未通过审核,原因是妻子生育二孩时年龄未满30周岁。妻子生育时明明符合当时的生育政策,两个女儿的年龄间隔也在四岁以上,补助申请咋就被退回了。
  11日下午,记者将张先生的情况反映给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计生部门,该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双女户补助标准其中有一条是要看年龄间隔,只是针对1982年7月29日到1986年2月13日出生二孩女儿的双女户;1986年2月13日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独女户实行有间隔地生育第二胎的决定》颁布后,凡农村独女户,母亲年满30周岁者,允许生育第二胎。
  “张先生的二女儿出生时是1988年,不能再按照间隔年龄四岁以上界定,应按新政策应以生育年龄满三十周岁界定,因其妻子生育年龄当时未满30周岁,所以没有给予批准补助申请。”该工作人员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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