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电信网络诈骗说“不”
长清检察院发放《致准大学生的一封信》
2017年06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检察官现场发放《致准大学生的一封信》,并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
     本报6月29日讯(记者 张帅) “接到录取通知书,有要求银行汇款的电话时,一定要加倍小心,及时通过公安部门110报警电话或者联系录取学校教务处等部门予以核实,在未经准确核实之前,不要给任何单位和个人汇款。”这是济南市长清区检察院《致准大学生的一封信》中的话。日前,该院在山东师范大学长清校区开展“为大学录取通知书保驾护航”普法活动,现场发放《致准大学生的一封信》,让即将放暑假的大学生回老家后给学弟学妹捎封信,提醒准大学生们,谨防各类电信网络诈骗,避免徐玉玉的悲剧再次发生。
  长清大学城内有12所高校,近20万师生,一些学生特别是大学新生,辨别是非的能力弱,对个人身份信息的保护意识差,网络诈骗风险隐患较为突出。随着高考结束,准大学生们即将接到录取通知书,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电话、网络等媒介发布虚假信息骗取钱财,将犯罪的“黑手”伸向他们,与此相关的一些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由此进入活跃期,进而引发一系列刑事案件。
  6月22日上午,山东师范大学校园内,长清检察院的检察官们一边发放《致准大学生的一封信》,一边耐心解答学生提出的相关法律问题,在高校学生中间引起强烈反响。一些学生表示,暑假可以利用社会实践做普法宣传,提醒更多准大学生,避免他们上当受骗。“我们会将这些致学弟学妹的信带给农村即将迈入大学的学子,作为过来人,我们向他们讲一些如何避免上当受骗的方法,帮助他们提早进入大学生活。”山师法律系大二学生刘金娟说。
  “现在的高校学生多为独生子女,进入大学后脱离了家庭看护,作为没有固定经济收入的群体,有学生基于物质享受而产生过度消费,有学生因家庭经济条件不足,需要学费和生活费来维持学业,不劳而获的思想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全国模范检察官、长清区检察院正处级检察员孟红伟表示,该院采取以案释法的方式,精心草拟了《致准大学生的一封信》,旨在提升在校师生的网络安全意识。据统计,该院目前已向辖区高校学生寄发此信1500余封。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