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合检查人员检查文物古建筑消防设施。
本报济宁6月29日讯(记者 苏洪印 通讯员 梁宁) 济宁市文物局联合公安消防部门于6月12日至18日开展全市文物安全检查。本次活动,共检查国家、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556处。
本次联合检查范围包括古建筑、近现代建筑、革命文物等具有安全风险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纪念馆、陈列馆等文物收藏单位;文物库房、文物修复室、文物科技保护室等文物保管和科技保护场所;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工地;考古工程工地。
本次全市共检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6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6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14处。检查中,发现部分文物单位存在配置消防器材老化、过期;灭火器过期未检修;值班记录填写不规范;微型消防站建设不规范,制度未上墙等消防安全隐患。
检查结束后,各县(市、区)文物部门和市直文博单位将文物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清单上报了市文物局督察执法科。市文物局和市公安局将结合各单位上报情况和联合检查情况下发通报。对不按要求开展检查,文物单位安全隐患突出,或者督办、整改不力的单位下发检查结果通报,抄送当地人民政府,对重大安全隐患实施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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