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7月20日讯(记者 马绍栋)为破解标准“重制定,轻实施”的现象,实现标准化全过程管理,山东省质检院组织开展国家标准实施效果评价试点工作。结果显示,实施标准评价对节能降耗、规范市场行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产品质量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记者了解到,省质检院作为试点单位承担了《自动电饭锅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2021.6-2008)、《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 28007-2011)、《复混肥料(复合肥料)》(GB 15063-2009)等三项国家标准实施效果评价工作。以《自动电饭锅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2021.6-2008)为例,标准实施以来,倒逼企业应用新的技术,促进整个产业低能耗、低污染的技术发展,实现产业转型升级。以保温能耗指标为例,GB 12021.6-2008版电饭锅能效标准的保温能耗限值在每个功率档位都比1989版的限值低最少10W·h。家用电热加热电饭锅的年零售量保守估计为4000万台,按每台电饭锅1天能用1次且保温1小时算,电饭锅产品平均每年可节省电量1.46亿kW·h,电价以0.5元/kW·h算,可节省7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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