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取缔并给予严厉处罚
按规定将罚款500元-5000元不等
2017年07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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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家利用绳子、锥形筒圈占多个公共停车位。
     自济阳县开展创卫活动以来,交警部门不断规范整治城区的停车秩序,为方便市民停车,施划了大量公共停车位,城区停车秩序显著提升。但很多沿街商家将门前车位“私有化”,平时放置锥筒或安装落锁禁止他人使用。
  据交警大队城区中队中队长孟凡河介绍,公共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任何商家和个人都不能将门前的公共停车位私自长期占用或禁止其他车主停车,这种在公共停车位放置锥筒、安装落锁的侵占行为是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规定给予500元—5000元罚款。
  据了解,针对以上情况,他们将对沿街商场门市侵占公共停车位的行为进行治理,一经发现将没收所有已安装设施,坚决取缔并给予严厉处罚,保障公共资源的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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