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枣庄7月20日讯(记者 韩微) 日前,山东保监局对枣庄华宁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存在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资料不真实、未按规定缴存保证金等多项违规行为作出处罚,对枣庄华宁代理公司罚款56万元。
据了解,枣庄华宁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0月19日,总部设在枣庄市,是经中国保监会山东保监局批准设立的一家专业保险代理公司,公司主要从事综合代理人寿保险、财产保险、团体保险及个人卡单等各种保险业务,同时免费为广大民众提供保单体检、保单托管、协助理赔等服务。
在此次山东保监局发布的鲁保监罚〔2017〕14号行政处罚书中显示,经查,枣庄华宁代理公司存在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投保单上记载的销售人员与实际销售人员不一致、未按规定缴存保证金以及委托未持有执业证书的人员开展保险业务的违法行为。
此外,枣庄华宁代理公司还存在财务资料不真实的情况。2016年1月至2017年1月,枣庄华宁代理公司相关会计凭证记载的广告宣传费用报销与实际不符;2015年3月至2017年3月,枣庄华宁代理公司相关会计凭证记载的工资发放事项不真实。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发后,枣庄华宁代理公司提出陈述申辩,请求从轻处罚。山东保监局经复核认为,当事人在申辩意见中提出的理由,不符合法定的从轻、减轻行政处罚以及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山东保监局局对于当事人的申辩意见不予采纳。处罚中由于,枣庄华宁代理公司违反《保险法》相关规定,山东保监局对其累计罚款56万元。对时任华宁代理公司实际负责人解波、时任华宁代理公司业务经理严红连分别作出罚款10万元、7万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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