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陷船舶在港纠正缺陷。 通讯员供图
本报9月18日讯(记者 赵金阳 通讯员 张国栋) 日前,3艘货船和2艘施工船因存在多项重大缺陷先后被烟台海事部门依法滞留。目前仍有2艘在港纠正缺陷。
9月7日,龙口海事局执法人员在对“聚海源”轮实施安全检查时,发现该轮存在火灾报警单元无主电源供电、主机高压油管未设置燃油泄漏报警等12项缺陷,处于不适航状态,依法对该轮实施滞留,同时发现该轮违法排放生活污水,被依法处以3.3万元罚款。9月5日,“益源168”轮因存在应急消防泵启动故障、驾驶台舵机失电报警故障等12项缺陷,处于不适航状态,龙口海事局依法对该轮实施滞留。目前,两轮通过海事部门复查后开航。
9月5日,蓬莱海事局安检人员对靠泊蓬莱新港的“天台128”轮开展安全检查时,发现该轮存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粉碎泵故障、机舱逃生通道围蔽防火材料严重损坏等9项缺陷,处于不适航状态,依法对该轮实施滞留。经海事部门复查后已正常开航。
9月5日,八角海事部门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时,发现“烟建驳46”和“海建驳47”两轮的适航证书均过期,并对其进行了安全检查,均存在脱检现象,船舶救生设备没有进行年度检验等缺陷,处于不适航状态,八角海事部门依法对两轮实施滞留,在取得有效证书并整改缺陷后方可申请施工许可。
据介绍,今年以来,烟台海事部门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先后滞留国轮、外轮共计56艘,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船舶安全航行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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